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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襄县通过定额管理有效促进公共机构节约用电

2022-04-01 节能处 浏览次数:

近年来,定襄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完善节能制度体系上发力,通过系统的管理制度推动节能节电工作落地见效。紧紧盯住耗电设备采购、用电约束等关键环节,对集中办公区各机关单位实行用电定额管理。与财政部门联合开展电费直通专项行动,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约用电。

一、实行定额用电模式。全面规划集中办公区,对各单位实际办公用房面积核实建档,精准测算用电量,实行一张电卡管电、一套标准节电的管理模式。以定襄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为例,将82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一体管理,电量标准按照1.2度/间/日执行(每间考虑1盏节能照明灯、1台电脑和打印机),各单位通过电卡充电取电,每月核实各单位耗电量。每月的用电余额在各单位的用电卡内积存不清零,针对用电量消耗过快单位,用电超出部分由单位到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付费充电。

二、建立集中付费通道。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财政部门联合开展电费直通专项行动,由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电费。年初时,用电单位按照预算,每月10日前预付电力部门当月电费,财政部门按照各单位的用电申请,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,将电费直通电力部门。用电单位在25日前根据电力部门所提供的电费发票与财政局进行结算。年尾时,核定各单位下一年度用电量,各单位年末按照实际用电量与财政部门结算年度费用,核实用电增减额度,确定下一年度用电量,做到用电心中有数,节电措施有力。

三、兑现奖惩倒逼机制。通过完善《定襄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方案》《定襄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》《定襄县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》《定襄县公共机构用电设备节能操作制度》等制度,将节能降耗、规范管理、严格操作等统筹施行。落实用电节电奖惩年底对账兑现,电费超出部分单位承担50%;电费降低部分,由县财政按照所降费用的80%,作为公用经费给予奖励。以定襄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为例,2010-2012年,年均总用电194.03万度。2012年开展用电定额管理,当年即节约19万度电,降幅达10%。经核算,2012年至2021年期间,与核定电量相比,节约用电194万度,电费降低部分共129.98万元转入公用经费。与2010-2012年年均总用电194.03万度相比,10年节约用电190万度,节电成效显著。